化学化工学院考研工作奖励暂行办法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,充分调动我院各专业教研室、班主任投入本科生考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建立健全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激励机制,在院内营造良好的考研氛围,促使更多的学生成人成才,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:
一、奖励对象
1.依据各班级考研录取率设立考研组织优秀个人奖;
2.依据考研报名率、上线率和录取率设立考研组织奖。
二、表彰与奖励
1.考研组织个人奖:按各班级研究生录取比例(以录取通知书为准)大于或等于班级总人数的50% 给予班主任2000元奖励,大于或等于30% 给予班主任1000元奖励,大于或等于20% 给予班主任500元奖励。
2.考研组织集体奖:在毕业班各专业中依据考研报名率、上线率和录取率设立考研组织集体奖。报考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学生占专业总人数的50%及以上,奖励1000元 /专业;上线率占专业总人数40%或录取率占专业总人数30%,奖励2000元 /专业,上线率占专业总人数30%或录取率占专业总人数20%,奖励1000元 /专业。
三、附则
1.学院成立本科生考研奖励评审委员会,负责奖励的组织与评审,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院学办;
2.对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与欺诈行为,评审委员会将取消评奖资格;
3.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考研工作领导组;本办法自2015年11月起施行。